北京街头、广场、小区、商厦等地的“第三只眼”已达26.5万余只。继相关的管理办法出台后,上周警方针对电子眼的专项检查工作正式开始。违法单位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责任人最高处罚1000元。不管是法规出台还是专项整治,目的都是为了让“第三只眼”,真正只是保护工具,而不是窥视私人隐私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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