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商总局10日公布有关《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已明确将餐饮店、书店等零售服务场所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11日,记者采访发现,天津一些餐饮店和书店仍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在天津王顶堤、白堤路、 西康路的多家肯德基餐厅中,都可以看到大量拎着塑料袋的消费者。在餐厅内采访发现,向店员索要购物袋很简单,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问及是否知道应停用塑料袋:“没听说,不知道。”肯德基西康路餐厅店员高小姐如是说。
位于天津市佟楼的外文书店,从6月起就开始实行“限塑令”的要求,向顾客提供有偿塑料袋。但与其仅一墙之隔的一家出售教学辅导书的书店店主却明确说:“给塑料袋,不要钱。”这家店主说:“为两毛钱让顾客走了,不值。”
采访中同时发现,在南开区白堤路一家小食品店,用来盛装饼干的塑料袋上只印有店名,没有注明“食品用”“QS”等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这令顾客难以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