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艳的激情如同火焰一般,即便它的炙热是真实的,却让人畏惧。比如《红楼梦》中的那一段,黛玉因晴雯没有开门而闹了误会,一个人悲伤地葬花,宝玉赶到,一腔肺腑之言化解了林妹妹的心头之痛,黛玉自然明白了宝玉的情,心却灰了大半。爱情之火常常以灰烬作为结尾,但依然色彩绚丽。尼采钟情于莎美乐无果,终生痛苦,却表明要以审美的态度来看待生活。如果《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没死,他的爱情生活无疑将归于无休止的平淡之中;温莎公爵与曾经的辛普森夫人的爱情神话也终止于签订了婚约的那一刻。
生活的真相就如同巴尔扎克在艾菲尔铁塔上喝咖啡,别人看来铁塔很美,而他却看不到铁塔的存在。一个人生活在另一个人的世界中,日子久了便感受不到这个世界一丝一毫的美丽。所以人们会以自己的方式纪念曾经鲜艳并已经远离的激情,有人选择拍下销魂时刻的照片,但是千万别遗失了底片或电脑;有人用文字记录,可能会走漏点风声;有人用心记着,随时拿来重温一下;还有人选择了忘记……
绚丽的烟花
媛媛安静地躺在汤鹏的怀中,他们互相传递着体温,房内的仿旧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它的节奏,她想这是她最需要的感情,只有在双方都沉默的时候,你依然感到舒服,这才算是恋爱。她在他的怀中侧了下身,头有意摩擦他的胸膛,像在主人怀中撒娇的猫一样,而他则轻轻地抚摸了几下她的头发,说话的声音缓缓地从他的胸腔传递过来:“亲爱的,你有喜欢的情诗吗?说来我听听。”媛媛没有动,说出的话像是自言自语。“ 我喜欢很平常的那一句,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很直白,但是很感人不是吗?”汤鹏又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发:“你知道我喜欢哪句吗?五代词中有一句很热烈的,‘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章媛媛听到这里一笑:“这一句让我想起李煜的一首词,写的是自己与情人幽会的场景,‘花明月暗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说完她一骨碌坐了起来,与汤鹏面对面的,抬头笑眯眯地看着他的脸,“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和哪个女人有过激烈的纠缠,你是不是做过谁谁谁的情人?”他抬起右手掐住她的脸,摇了摇她的头:“‘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你把这词背得这么熟,是不是有过类似的体验呢?交代一下吧!”章媛媛脸一红,干脆躺了下来,“你别胡扯了,咱们睡觉吧。”她把后背甩给汤鹏,而他那边似乎也躺下了,一片寂静。而她感到了寂静中的躁动。五六年前,当他还是个大男孩的时候,确实爱过一个女人,她成熟而美丽,像牡丹花一样的优雅华丽。他那时只是个小白领,不敢奢望什么朝朝暮暮,甚至不敢问关于她生活中的一切, 他习惯在楼上苦盼她的进口马3驶到楼下,听到她的脚步声跑到门口,之后开门一把把她抱在怀里,她的腰可真细呀,她的臀是圆圆的,肉永远是香香的。这女人曾经有一次进门就说,我这可是‘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他是不敢问什么的,他觉得他们之间永远抱着个肥皂泡,稍微一着力,一切就破碎了。这种关系维系了一年左右,直到她换了号码,再也没了消息……
“亲爱的,我想起一个人。”章媛媛转过身,一脸温情地看着汤鹏。“谁呀?”“我是18岁,跟着我的初恋男友来北京的。为了和他见面,我曾经和家人闹得很僵。妈妈不让我出门,我真的两天没吃东西,最后晕倒了。”“那后来呢?”“后来妈妈拗不过我,我和他来了北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最后发现不适合,还是分手了。我提分手的时候,他用拳头砸碎了厨房的玻璃,很惊人的,流了很多血……”
汤鹏把媛媛揽在怀中,忽然觉得她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样亲密,他说:“人的命运总是跟着自己的思维与个性走的,林徽因现实而选择梁思成,陆小曼和徐志摩因生性的浪漫风流,最终选择了彼此。激情不能造就生活,有些人不适合,即使疯狂地爱过也没用。过去的事不要想吧,遗憾对于我们这种善感的人,总会有的。宝贝呀,我们都老了,折腾不动了……”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爆竹响,随后又有少许烟花在空中绽放。章媛媛盯着窗外,看得出神:“今年春节,燃放的花炮似乎不太多呀。”“随便一个花就要几百块,CPI这么个涨法,有多少闲钱干这个?”汤鹏忽然想起什么似地一拍脑门:“对了,咱们还有些没放完的烟花呢!我差点忘了,快,穿上衣服,我们去放花。”
虽然是在夜晚,但已经有了春天的味道,不再那么冷,风吹过来也是缓缓的。一个小火球从烟花的底座喷射出来,升起至高高的夜空,先是炸开,大大的一团绿色和红色相间的火焰,像盛开的菊花花瓣一般绚烂,随后又变成漫天金色、银色的星星,发出耀眼的光辉,循环了几次,便平静下来,菊花和星星终于消逝了。汤鹏深深吸了一口点花用的香烟,喷出大大一团烟雾,随后认真地看着章媛媛说:“我觉得咱们可以准备结婚了,你说呢?”媛媛先是一愣,随后笑着拍打了一下他的胸膛:“你这就算求婚呀?”“你这就算同意了啊!”此时夜空又绽放了一朵烟花,紫色的光芒照亮了他们的脸庞。汤鹏想,那些曾经历过的鲜艳的激情,其实就像这灿烂的烟花一样,燃烧时光芒万丈,但瞬间便会消失,生活却依然要继续下去。
当时只道是寻常
“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几百年前,纳兰容若写下的话,到了如今,却被那些痴男怨女们发扬光大,几乎成了这个时代的流行语。可见,不管到了什么时候,爱情总是最折磨小心肝的。
很不幸,我也是那万千红尘男女中的一位,虽然觉得很俗,但是每每碰到这句流行语的时候,依然会像被电触到一样,麻一下,懵一阵子,接着就思绪万千了。
其实,每个人都会把自己的爱情看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而实际上,所有的感情都不会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实:悲苦欢喜,都只是你一个人的。没有理由去骄傲,也没有理由去埋汰自己。
我的那位“寻常人”是事务所里的实习生,而我那时候也只是执业两年不到的年轻小律师。整天就忙着怎么去发现新的案源,琢磨着怎么样帮当事人把事情摆平掉。可以说,那时候,我的事业心还是很强的,甚至可以说,强得有些过分——完全没有注意到身边投过来的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
那是在短暂的几个月相处后,于小酒吧喝酒告别时,她借着酒劲告诉我的。她说,你知不知道,有句话讲,前世葬你的那个人,就是今生要娶你的那个人。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时,就觉得,你似乎还正悲伤地往我身上填土呢。你吻我的时候,有没有闻到那土腥味儿?她一昂头,灌下去一杯兑了雪碧的伏特加,她用很复杂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那里边有很多层意思,但是我只能看出明显的悲伤。
记得,我忍了很久的眼泪,磅礴而出,心里充满了遗憾。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再也找不到如面前这样的人儿了。而所谓的事业,在一个肯陪伴你终老,你喜爱,你却不由得辜负了的人面前,也变地轻飘飘。
事情怎么会到现在这个样子呢?我在想。其实我们在一起,也甜情蜜意过。虽然最开始也只是对这个同一个学校毕业的小师妹颇具好感并多有关照,但是当她主动地表达自己的时候,我潜藏着的感觉才被激发出来。我们很快就呆在了一起。
都是些寻常的事儿,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却那么地甜蜜,而目前独身一人的境况又让人觉得“对比”真是件残酷的事情。在那间有着明艳阳光,有着好闻的木家具味道的房子里,我们爱得很“渡边纯一”,那是“失乐园”的样子,互相探触了,希望深深地进入对方,不仅是身体,还有心灵。
也似乎在那时候,我才发觉,身边这个柔软的人儿有颗坚硬的心,不,不是她心坚硬,而是她的心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壳,而那壳来自于哪里,我也不知晓(或者应该来自于她那个不幸的家庭?她的父母早年离异,因为她父亲的出轨。也许像许多故事里的那样,她从小就被母亲灌输着:男人不是好东西,但是,偏偏,她遇见了在她看来是前辈子埋葬了她的人)。
或许因为是她主动投过来的吧。那是种飞蛾扑火的意像,而我会忍不住把自己当做一团火。真的,人是种很贱的动物,很不懂得珍惜。在一次争吵之后,我们就分开了。在那时候、那种心境看来,她说的话,她做的事很像“过家家”,可是等她真正用完了所有的心力,准备放手的时候,我,一如那很多个遭遇这样的人一样,突然明白,那个让人没所谓的人,才是自己真正要找的。
太阳底下无新事。她也是赌气般,抑或是早就选了退路一样,闪电般地跟一个爱慕她的人结婚了。当她在酒吧里,风情万种地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她的手上已经闪着婚戒的光——有些刺眼。
而我,似乎已经荒废了爱的能力,我已学不会再去爱人。因为一切在我看来,多属寻常。